计划方案
A6041 关于开展党员分类积分管理的工作方案
投稿:吴咲呓 全文4285字21片
关于开展党员分类积分管理的工作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党员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引导机关党员积极履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我办实际,现就开展党员分类积分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新要求,通过推行党员积分管理,进一步细化“四讲四有”“四个合格”标准要求,量化党员日常行为现实表现,加强对党员的日常教育和管理,增强党员的责任感、使命感,激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增强县委办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适用范围
党组织关系隶属于县委办机关党委的……
三、积分内容
以党支部为单位对每名党员进行考核积分管理。党员积分由基础积分、分类评议积分、正向激励加分和反向警示扣分四部分组成,暨:党员年度积分=基础积分(50分)+分类评议积分(50分)+正向激励加分(总分不超过10分)+反向警示扣分,年终计算综合得分。
基础积分内容及标准(50分)1.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尊崇党章、维护党章,遵守党内各项法律法规的,积3分;
2.积极参加所在党组织重要工作会议和活动,带头执行所在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的,积3分;
3.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履行党员义务,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发挥模范作用的,积4分;
4.……
分类评议积分内容及标准(50分)1.使用“学习强国”掌上党员教育终端,每月学习积分达1000分及以上的,积1分;学习积分在900—1000分之间的,积0.5分,全年累计最高积12分。
2.使用“绵州先锋”掌上党员教育终端,每季度学习排名位列机关前20名的,积1分;位列20—30名之间的,积0.5分,全年累计最高积4分。
3.按照县委办机关党委关于党员“双报到”工作的安排,主动到联系的社区报到并参加党员志愿服务的,每季度积1分,全年积4分。
4.……
正向激励加分内容及分值(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1.受到各级党组织表彰表扬的,省级的加5分;市级的加4分;县级的加3分;县委办机关党委的加2分,所在党支部的加1分。
2.危机时刻挺身而出维护组织形象,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等作斗争的,每次加3分;
3.……
反向警示扣分内容及分值1.因工作变更不及时转接组织关系成为“口袋党员”3个月以上的,扣5分;
2.工作态度消极、服务意识差、模范作用发挥不好,群众反映强烈的,扣2分;
3.散布负面言论,不执行或消极执行党和政府各项政策规定造成较坏影响的,扣5分;
4.无正当理由缺席“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党内组织生活的,一次扣1分;
5.……
8.无理由阻扰党政机关和村(社区)组织正常工作,情况严重的,扣5分。
(五)“一票否决”情形
从理想信念、政治立场、宗旨意识和组织纪律等方面制定不合格党员评判标准,客观准确地认定不合格党员。有下列9种情况之一的党员,应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政治立场不坚定,散布政治谣言,在反分裂、反恐维稳斗争中态度不鲜明的;
2.……
6.策划、组织、参与集体上访闹事、非法信访,影响社会稳定,或拉帮结派,造成单位矛盾复杂化的;
7.参与赌博、打架斗殴、盗窃等行为,受到执法机关处罚的;
8.有“三不”行为,即连续6个月以上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分配工作的;
9.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纪检监察部门、公安、司法机关处理的。
四、积分管理
由每个党支部明确1名记分员,负责党员积分日常管理工作。积分管理采用季度考评、年度总评的方式,一年为一个党员积分管理考核周期。党员积分作为年度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依据。
积分由记分员及时记录到《党员积分统计表》(见附件1),由党支部负责审核,对党员积分实行一季一计、一季一公示,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汇总并公示《党员积分管理季度汇总表》(见附件2);每半年进行一次小结、分析和通报,鼓励全体党员对标先进、力争上游,对积分低于平均水平的予以提醒。(二)党支部每年底对党员一年的积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汇总、分析、公示。公示可通过党员大会、党务公开栏等形式对《党员积分定等评星年度公示表》(见附件3)进行公示,公示期应不少于3天。党员和群众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党支部应及时调查核实,对积分有误的应及时纠正。
“一票否决”项目由各党支部报机关党委进行审核。
积分运用(一)定等级。以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考核周期,由党员所在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周期内积分达到95分以上(含95分)的评定为五星先进党员(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积分达到85分—95分(含85分)的评定为四星良好党员,积分达到75分—85分(含75分)的评定为三星合格党员,积分达到65分—75分(含65分)的评定为二星基本合格党员,积分达到60分—65分(含60分)的评定为一星临界党员,积分在60分以下的评定为无星不合格党员。各党支部对星级党员进行动态管理,对定星后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党员,进行降星或直接定为无星不合格党员处理。
(二)树标杆。……
(三)促后进。……
(四)带中间。对积分在65-95分(含65分)的二星、三星、四星党员,通过发挥五星先进党员的示范激励作用和对一星临界党员、无星不合格党员进行组织处置的警示作用,加强日常教育管理,提升党员个人素质和能力,引导他们切实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同时,由机关党委设立“党员积分银行”,在年度积分65分(含65分)以上的党员中开展积分兑换培训、积分兑换奖品、积分兑换服务等活动。在教育培训、参观学习等工作中,党员通过使用一定积分,换取机关党委推荐获得参加资格,省级以上40分,市级以上25分,县级以上15分。由机关党委购置与日常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物品,在每年“七一”“春节”前后,集中进行一次党员积分兑换。党员可购买积分服务,如季度健身卡(30分)等,同时,在走访慰问、党内关爱等工作中给予倾斜。党员积分兑换后,在总积分中扣除(党员可用积分=年度积分-65分),积分兑换扣除后不影响等级评定。“党员积分银行”相关经费从党费返还、下拨党员教育经费、党员教育经费和社会捐赠等资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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